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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让村官远离职务犯罪”公众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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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来源:

  12月26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平阳县万全镇宋埠社区上陈村村干部陈宗某等四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告人万某等四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并联合纪委组织平阳县万全镇100多名村干部参加以“让村官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平阳电视台进行全程拍摄报道。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中旬至2007年初,被告人万某为收购平阳县万全镇宋埠上陈村介下路北一块集体所有的40.18亩耕地(实际土地面积44.18亩)用于开办工厂,通过他人介绍、联络,与时任中共宋埠上陈村支部书记的被告人陈宗某达成承诺,协议内的40.18亩耕地以每亩抽成24000元给村干部等,实际多出的4亩耕地以每亩抽成24000元给村干部。之后,被告人陈宗某等四人利用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帮助被告人万某以人民币非法收购上述村集体土地。事成之后,被告人陈某等人从被告人万某处收取好处费人民币137万元。

  2007年,被告人林某等人为取得平阳县万全镇宋埠上陈村老人公寓工程承建项目,与被告人陈宗某达成承诺,按每平方米抽成110元给村干部,由陈宗某等村干部在该工程项目招投标时为其提供便利。后被告人陈宗某利用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将制作标底数额透露给陈文某等人,并暗中帮助保证被告人林某等人顺利中标。事成之后,林某等各自出资人民币10万元给陈文某,由其及被告人林某通过转账或者直接支付现金等方式交付给陈宗某等村干部共计人民币38万元。

  案件未当庭宣判。

  法院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给村干部就如何当好清廉村官上了一场生动的廉洁自律讲课,通过走进法院立案大厅了解诉讼流程,以旁听庭审促进反腐,扩大了审判效果,给广大村干部敲响廉洁从政的警钟。旁听结束后,受邀人员都表示深受教育和启发,对于维护职业廉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