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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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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来源:

  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6日在

  平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谢作幸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平阳县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开展“三项推进”活动,为建设平安平阳、法治平阳和支持平阳“转型发展,跨越崛起”,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02件,办结10779件,同比分别上升9.51%和11.71%,审判质量与效率综合排名列全市各基层法院第一,态势良好。

  一、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黑恶从重”。共受理刑事案件1529件,审结1511件,判处罪犯2030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涉黑、涉恶等案件128件,判处罪犯186人,惩处了陶勇等9名涉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的罪犯,保护了公民人身安全。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321件,判处罪犯425人,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犯罪,审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干扰、阻挠、破坏工程建设的案件14件,判处罪犯21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依法严惩涉民生类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等案件18件,判处罪犯33人,对23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告人发布禁止令,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依法严惩“黄、赌、毒”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1件,判处罪犯482人;在“世界杯”期间,严惩了投注额超过10亿元的网络赌球案的16名被告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7件8人,在审理陈交大村支部书记杨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案中,严格适用法律,宽严有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惩治危险驾驶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全年审结“酒驾犯罪”案件528件,判处罪犯528人。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轻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对64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着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刑事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全年刑事案件共上诉110件,没有一件案件因存在程序或实体瑕疵而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被发回重审。

  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843件,审结2839件,其中有55.77%通过调解方式或调处后撤诉结案。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1047件,弘扬社会公序良俗,促进家庭和睦。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发展,坚持维护众多购房户的合法权益与依法保护房开企业并重,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10件,其中涉群体性的纠纷475件。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审结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716件,成功调解了49件离职员工诉平阳县英博双鹿啤酒有限公司、温州厂长经理人才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兼顾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劳动者上访、闹访现象的发生。此外,继续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作用,通过人民调解、委托调解化解纠纷654件,诉前化解率达12.1%。

  商事审判坚持“服务发展、平等保护”。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369件(旧存252件),审结3390件,涉案标的额26.27亿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514件,涉案标的额9.70亿元。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562件,涉案标的额9.70亿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买卖、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20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65亿元。推进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起诉金额在20万以下的单一金钱给付之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效保护合法债权。推进金改司法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定了《平阳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十大举措》,对实体企业帮扶、企业担保链化解、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行政审判坚持“规范协调,案结事了”。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2件(旧存16件),审结161件。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87件,裁定不予执行4件。注重协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经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占16.15%,妥善处置了鳌江万达广场购房户诉住建局涉行政登记批案和周某与万全镇政府涉征地补偿纠纷,有效促进案结事了。对行政行为实施司法审查和有效监督,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全年依法确认涉征地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3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1.38%。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三次召开县长和法院院长共同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涉“三改一拆”行政争议化解难题,并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帮助政府相关部门填堵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针对部分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发出司法建议6份,督促规范执法。

  执行工作坚持“穷尽公开、分权综治”。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22件,执结案件2491件,到位标的额2.78亿元,平均执行天数51.69天。深入推进执行查控体系建设,全年共对1878件案件、2597名被执行人发起查控1.94万次,查控金额2815万元。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失信平台、执行曝光平台发布205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其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乘坐飞机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直接促使63个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63人次,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全年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城乡发展环境。依法护航“五水共治”,加强与环境执法的程序衔接,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受理环保非诉行政案件108件,审结108件,均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快速审结20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4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并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庭审中,首次尝试庭审全程微博直播,取得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依法支持“三改一拆”工作,妥善处置了电力公司因“220千伏瓯海-珠山环入昆阳输电工程”横贯民居引发的纠纷,妥善审结了顺溪水利枢纽工程强制拆除行政案件,确保了省重点工程有序推进。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2013年初开始,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县金融风波逐步发酵蔓延,涉企纠纷案件数和标的额呈倍增趋势,有相当一部分实体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亟待解决。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平阳法院运用市场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三缓三保”即缓立案保发展、缓保全保经营、缓执行保生存措施,避免不加区分径行进入司法程序而影响企业运营,有力地促进了平阳经济转型升级。全年共审结涉企案件808件,涉案标的额10.60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1.42%和55.70%。缓立案保发展。对尚能正常生产经营、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暂缓立案,通过协调处理、保护借款展期、支持应急转贷等方式,尽量避免企业因陷入诉讼纠纷而加重经营困难,帮助渡过难关。全年共促成应急转贷11次,贷款金额8484.90万元。缓保全保经营。对目前经营困难但尚可维持经营的实体企业,坚持差异化司法处置,充分运用活扣押、活查封等司法手段,尽可能的不冻结企业基本账户、不查封企业的生产设备,给企业必要的时间以换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帮扶尚有市场前景的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全年共依法对14家企业适用“活查封”,共临时启封企业基本账户5次,化解各类涉企纠纷28件,调解纠纷标的总额达1.64亿元。缓执行保生存。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准“植物人”企业,暂缓执行,进行区分处置,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以使企业维持基本生存,促进社会稳定。一年来,协调处置了多名企业主与北港小额贷款公司等系列民间借贷案件,帮助企业平稳过渡。全年组织召开3次银企座谈会,为企业牵线搭桥构建沟通渠道,促使双方达成共赢。

  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通过正面宣传和案例通报等形式,引导各界正确认识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是中小型企业在法治经济环境下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对“僵尸企业”,适用简易化破产程序快速清算,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10件,审结8件,涉及总债权额1.94亿元,债权人128人,化解银行不良贷款7212万元,盘活资产4285.16万元,激活土地面积5.09万平方米,厂房面积2.51万平方米;对“植物人”企业,积极通过司法重整、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成功促使浙江德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与破产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同时,抽调骨干力量配合县政府全力做好鳌江“泰宇花苑”房地产破产案件的重整工作,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稳定了众多购房户的过激情绪。

  强化金融债权保护。继续推动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199件,结案标的额2.54亿元。加速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审结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227件,涉案标的额5.20亿元。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及县处置办、处非办的沟通联系,建立逃废债主体黑名单,对抽逃出资、账目资金与实际资金不符、隐匿资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个人责任。2014年以来,已追究4家企业股东个人责任,妥善维护了涉众类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践行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执行最高法院关于阳光司法的部署,全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裁判文书上网月通报制度,除依法不公开外,上网公开5778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有序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法院门户网站从当事人视角进行改版,力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各界公布司法公开信息。搭建网拍按揭贷款平台,推动网络拍卖健康发展,2014年通过网拍成交101件,金额1.6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26.60万元。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在各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564篇,举办11期公众开放日活动、4场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法院工作亮点。

  优化服务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12368法律服务热线、诉讼执行费结算缴纳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落实判后答疑机制,在大厅内设置引导台,由法官轮班负责导诉工作,引导来院群众办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及协助询问案件办理进展。开展巡回审判,努力使出行不便的人能打官司、使不懂法律的人会打官司,并确保经济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依法对615名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用626万元,依法为153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依法给39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0.5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延伸审判职能。联合县公安、检察、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与司法局、残联协作建立涉残刑事案件帮扶机制,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参与刑事案件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和效果。继续加强青少年犯帮教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通过庭前社会调查、心理辅导、企业帮教等措施彰显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关爱。因工作出色,刑庭被省团委、省高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四、重视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审判职能履行情况,并就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金改司法保障工作审议意见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加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督办力度,及时办理政协提案2件。有效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人数增至148名两倍于法官人数,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42位,占总数的28%,陪审员队伍的扩张彰显了司法的人民性、审判的公开性。此外,还组织廉政监督员到院开展司法巡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庭审旁听共计128人次,召开座谈会3次。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借助法官大讲坛、青年法官论坛,“两评查”等平台,深化“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经验和能力。抓好调研促审判,共有32篇论文、案例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抓好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建设,开展个人质效数据月排名月通报、法官晋升平均线考核、发改案件讨论学习、审判质效专题研讨等活动,促进整体质效提升。经过努力,2014年20项核心指标,有19项在平均线以上,在全市基层法院质效排名中稳居第一。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司法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积极配合市中院司法巡查工作,通过大会通报、院领导督办等方式逐项改进问题。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领导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各环节,规范庭审、合议到审委会讨论等各项程序。提倡院、庭长带头办案,并开展党员示范活动,建立党员法官办案岗位责任制,明确办案指标和任务,以党员法官模范作用促进整体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案件数量继续高位攀升、审理难度日益加大、审判力量持续紧张的情况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拼搏奋进,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被省高院评选为全省优秀法院、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鳌江、水头法庭被省高院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另外我院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建成了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4年10月迁入办公。这所有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任务量大面广,无论是金融借贷、民间借贷还是破产重组、行政诉讼都大幅上升,案件数从2009年的5414件,增加到2014年的10779件,5年间办案数翻了一番,而干警人数增幅仅为14.3%,还流失了包括部分中层干部在内的近三分之一优秀青年法官。虽然我院干警兢兢业业,加班加点,审判质效综合排名一直位列全市第一,但长期超负荷工作,干警身心健康亟待关注。二是在加大金融债权保护与强化涉诉企业帮扶这一对矛盾体之间,无论是在立案、审判还是执行阶段都给我们带来了空前的难度与压力,对法官的执法水平与职业价值取向带来了挑战。三是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虚假诉讼、抗拒执法以及扬言自残自杀、威胁法官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对法官业务能力与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队伍建设任务艰巨。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平安意识、大局意识,按照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整体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法治平阳、平安平阳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以执法办案为要务,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继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涉民生类犯罪,保平安保民生,坚持从严惩办贪腐与严格把握职务犯罪入罪标准相结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增进社会和谐;继续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完善有理有据胜诉机制,平等保护不同诉讼主体合法权益;继续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管理,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二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更好地保障经济发展。围绕“两美浙江”建设,结合党委“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推进温州大都市南部中心建设。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努力化解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继续关注经济形势新变化,坚持“三缓三保”措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金融债权司法保护、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化解、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保障市场资源重组和经济转型升级。

  三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捷、更加符合时代需求的司法服务。以新大楼搬迁入驻为契机,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阳光司法,为群众提供规范、文明、细致、周到的诉讼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创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就近解决,着力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

  四要以公正高效为目标,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切实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严格落实证据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为基础,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改革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公平正义。同时,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常态下客观分析温州当前的经济形势变化与平阳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现状,我们的各类审判任务必将更加艰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压力必将更加重大。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