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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力”大同矿区法院顺利执结十年前执行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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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来源:

  2015年11月的一天,我院执行局接到一个电话:“你好,我是山西省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想请你们帮忙找一个申请执行人……”听了大同矿区法院执行干警的讲述,一起执行案件的脉络渐渐清晰,事情源于一场11年前的车祸。

  男子车祸身亡小女儿仅7个月大

  陈某鹏是平阳县水头镇人,他与弟弟陈某赢常年在山西省大同市的煤矿务工。2004年10月,陈某鹏与好友共5人一行外出游玩,却在半途遭遇飞来横祸,一辆客车突然撞向陈某鹏等人乘坐的面包车,导致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陈某鹏当场死亡,客车司机刘某因逃逸被认定对负事故全责。

  陈某鹏的离去给他的家人带来沉重的打击。未过门的妻子赵某面对两个年幼的女儿泪流满面,其中小女儿出生才7个月。陈某鹏的父母得知消息后亦悲痛不已,急忙从贵州赶往山西。

  为讨个说法,陈某鹏的父母和女儿以法定继承人的名义向大同市矿区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赢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要求肇事客车的登记车主谷某、客车实际车主潘某、客车售票员艾某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7279.5元。

  实际车主一人担责

  大同市矿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谷某已将车辆转让给潘某,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在事故发生时,其对车辆无支配权也不存在运营收益,未办理过户手续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后果之间不具有因果联系,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在2004年1月与被告谷某签订了第三者责任保险,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在2004年5月开始实施,因此,上述保险不属于强制险,原告不应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原告主张被告艾某也为实际车主,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法院不予采信;被告潘某作为实际车主,对雇佣的司机刘某肇事的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潘某赔偿各项合理损失127279.5元。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案件无奈终结执行

  判决生效后,潘某未按判决结果履行,为此陈某鹏的父母、女儿在2005年向大同市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潘某名下的财产仅有上述肇事客车一辆,将车辆拍卖还款后,仍有89045.5元得不到赔偿。潘某家境贫寒,除此之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奈案件只能终结执行。

  原本陈某鹏的家人各自在外打工,经此一事,更觉亲情的珍贵。案件终结执行后,他们踏上了回家的路,决定在老家好好过日子,而陈某鹏的父母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一家人能在一起,他们靠着自己的能力把孙女拉扯大。时光荏苒,转瞬间十年已然晃过,他们心中失去至亲的伤痛在慢慢愈合,渐渐地已将案件执行一事淡忘。

  峰回路转十年旧案现转机

  然而在这十年间,大同市矿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从未将该案“遗忘”。2015年上半年,他们在查询被执行人潘某的财产状况时,发现其银行卡内有存款62236元,立即前往银行办理冻结手续,并通知潘某履行义务。潘某配合法院工作并表示:“这些年我打工存了点钱,银行账户里的钱我愿意都拿来还债,余下的2万多元,以现在的能力只能分期还,我可以每月偿还1500元。”

  十年的旧案,眼看就可顺利执结了,执行干警立马拨打案卷中申请执行人留下的联系方式,但号码已是空号。因此,他们决定跑一趟2000公里外的浙江平阳,可就在辗转来到申请人在案卷里留下的乡镇时,因人生地不熟一时也未能找到。

  申请执行人难寻?两地执行干警并没放弃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电话联系我院执行局。我院执行干警在得知情况后,立刻协助大同市矿区法院寻找申请执行人。经查询,他们原先户口上所登记的自然村,已与其他两村合并,而且时过境迁,他们是否仍居住在此也是未知数。几经周转,我院执行干警与当地综治办、村干部及驻村联络员取得联系,委托他们帮忙寻找陈某鹏的家人。

  一天后,好消息传来,陈某鹏的家人就住在附近村子,他们在得知法院千里迢迢赶来送执行款一事后,朴实的陈大爷仍是难以置信并一再确认:“我们早就放弃了,这是真的吗?真有这样的好事吗?”

  十年后的见面一家人攥着执行款回家

  11月10日上午,在我院的协助安排下,大同市矿区法院的3名执行干警与陈某鹏的父母、女儿以及诉讼代理人陈某赢顺利见面。在仔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后,执行干警向他们说明案件的执行进展,同时将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详细告知,陈某鹏的家人表示同意潘某分期付款偿还,并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当陈某赢接过62236元的执行款时,不禁感慨万千:“十年前哥哥的丧事以及后来的官司,都是我去处理的,那时我们都以为这笔钱肯定拿不回来了,这些年就这么过来了,已经不去想那些陈年往事了。谢谢你们还记得,感谢两家法院,真的感谢!”一旁,他的母亲早已眼泛泪光。

  临走时,陈大爷一家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现在还没到结束的时候,接下来每个月我们都会督促潘某及时还款,然后法院会把执行款按月转账给你们,到账时候我们再联系。”执行干警认真细致地说明剩余执行款的交付事宜。

  风雨兼程执行路一路艰辛一路歌

  判决的生效并不一定是案件的终结,也可能是执行工作的开始。陈某鹏的案件已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法院的执行工作远未结束。

  有人说,执行工作是最艰辛的,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执行干警。为了帮申请人追回执行款,他们在夜里辗转难眠,只为找到一个案件突破口;为了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他们在路上四处奔波,常因扑空而失落不已。在高压的工作状态下,执行备勤、节假日执行、夜间执行都已是家常便饭。然而,辛苦付出却未必能换来当事人的理解,他们也会遭到投诉,甚至被围堵、威胁、谩骂。但是执行工作仍会充满正能量,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公正、司法诚信和司法温暖。

  窗外秋雨沥沥,执行干警仍在砥砺前行,执着地坚守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