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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法院成立浙江首家家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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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1日 来源:

  为适应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的需要,推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整合有限审判资源集中做好家事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促进以“家”为最小单元的和谐稳定,3月18日,浙江省首家家事审判庭在平阳县人民法院成立。

  2015年,平阳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3090件,其中民事案件2848件。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家事纠纷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四成左右,共1103件,且呈逐年稳定上升趋势。在这其中,离婚案件占家事纠纷案件85%以上。

  家事纠纷类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当事人之间具有紧密而又复杂的亲缘、血缘关系。该类案件具有高度的人身性、社会性,也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私密性,呈现出案件增幅快、审理难度大的特点。平阳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庭后将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以提高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审理效率。

  平阳法院将创新审判方式,选调具有家事审判经验的优秀审判人员专门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并注重发挥女法官在审判团队中的作用。同时,针对家事审判的特点,从审判组织、财产申报、证明标准、调节工作、制止家暴、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家事审判专业化的探索。比如,探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自身的规律;为了防止配偶一方提前转移财产,探索审前财产申报制度等;更多地开展山区巡回家事审判,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意在借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利用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妇联组织等力量,形成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如日前该院水头法庭设立了全市法院首家家事调解工作室——廖哥家事纠纷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廖洪高常驻法庭,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

  今后,平阳法院将不断探索、构建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柔情,更妥当、更有实效地解决家事纠纷,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