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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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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5日 来源:

  6月24日上午,我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五大典型案例。会上,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杨学东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等做了主要介绍。平阳电视台、新平阳报社、平阳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据悉,2015年4月10日,我院会同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制定了《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的若干规定》,并于同年6月正式施行。

  创新机制,办案驶上快车道

  目前,公检法部门已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采取快速处理方式,实现立案信息、办案进度、电子卷宗等方面信息共享。县公安局、检察院分别成立认罪认罚案件办案组,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确保侦控审无缝衔接。我院也专门构建了被告人认罪案件和不认罪案件的分流机制,成立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对认罪认罚案件采取集中快速审理。

  细化从宽量刑情节,罚当其罪

  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我院对不同情形下坦白、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从宽幅度予以明确、细化规定,在侦查、起诉阶段,县公安局、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表现分别制作《认罪认罚评估表》(以下简称一表)、《量刑建议书》(以下简称一书),在案件审理阶段,法院根据一表一书中的具体意见,结合被告人在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表现,给予被告人最终量刑考评,确保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性作用。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快速高效的审判,还减少了被告人经历漫长诉讼程序的煎熬,缩短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更好地实现罪刑相适应,确保“轻罪轻刑”。而对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也可以及时化解矛盾,尽快修复社会关系,有效减轻诉累。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细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范围与条件;尝试简化认罪认罚案件庭审程序,并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制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