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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法院召开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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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8日 来源:新平阳

  10月27日,平阳法院召开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典型案例。

  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10月,法院共审结在海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8件40人,其中被告人全部为男性,平阳籍30人,外县籍10人。据悉,今年的18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全部发生在禁渔期,“禁渔期内案件频发,既是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休渔期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也是由于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在此时流入市场,渔政、工商等监管单位便于从海鲜鲜活程度、鱼嘴有无吊钩等入手发现线索并进行查处。”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由于海洋渔业捕捞活动工作量较大,需要多人参与,故此类案件多以共同犯罪居多,上述18件案件中,共有11件属于共同犯罪,占案件总数的61%,犯罪形式主要采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在40名被告人中,判处实刑的有16人,宣告缓刑的有24人,非监禁刑比例达近60%。这些被告人多因经济利益驱使,且心存侥幸心理;法治意识淡薄,知法犯法突出。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与执法单位配合、加大经济制裁力度、引入恢复性司法措施、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等手段,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力争为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