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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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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来源:平阳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7日在平阳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刘万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打造“全面发展的现代基层法院”为总目标,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平阳、平安平阳和加快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8688件,办结18443件,分别上升21.6%和24.5%,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396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稳定。坚持“宽严相济、黑恶从重”理念,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135件(旧存51件),审结1135件,判处1640人。依法严惩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此类案件8件,维护好经济、金融秩序。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7件,判处14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黄、赌、毒”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17件,判处265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严惩涉民生类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等案件16件,判处31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对417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适用缓刑。

  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涉案民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724件(旧存822件),审结9902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一大批矛盾对抗激烈的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妥善处理,调撤率达到46.6%。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56件。坚持保障劳动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拖欠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360件。

  加强商事审判,帮扶企业解困,保障健康发展。坚持“服务发展、平等保护”理念,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680件,标的额12.5亿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571件,标的额11.3亿元。审慎运用缓立案保发展、缓保全保经营、缓执行保生存措施,妥善化解担保链风险。经严格审查,全年为涉诉企业应急转贷而变通保全措施32次,依法为8家涉诉的县重点企业适用“活查封”,帮助企业渡过危机。

  加强行政审判,维护相对人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坚持“规范协调、案结事了”理念,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0件(旧存35件),审结164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03件,裁定准予执行1194件。在全市率先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经协调撤诉的有47件,其中成功促成20件广告牌行政强制拆除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等途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强执行工作,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穷尽公开、分权综治”理念,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432件,执结6059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亿元。开展“春雷剿赖”行动,对失信老赖惩戒力度提档升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85人。开展“飓风追财”行动,发起财产查询90819次,网上冻结2852次,查封不动产1653处。开展“清房风暴”行动,强制腾空房屋539套,同比增长67%,其中移交网拍376件。落实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对1084名“老赖”采取拘传、罚款、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护航党的十九大,依法支持中心工作。将护航十九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层层落实维稳安保责任,全面排查涉稳风险案件26件,强化涉诉信访案件预警和督导,推进多元纠纷化解,铸牢强大的司法防线。坚决支持“大拆大整”和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涉拆迁、拆违等案件。出台实施意见保障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者,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7件,判处35人。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109件,依法准予执行108件。

  深化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负责破产审判,充分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和清算对“僵尸企业”的司法救助或市场出清功能,以社会平稳为目标,审慎审结各种疑难、复杂、影响面较大的破产案件22件,盘活土地4.1万平方米,激活厂房4.6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1.6亿元,深度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依法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放火、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行为,审结此类案件263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隐患,及时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8条,帮助填堵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采纳率达100%。推动县政府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99.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特别是指派业务骨干对行政机关专题培训新行政诉讼法5次,受训人员达数百人。

  三、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落实“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

  建立“大立案”机制,让“打官司难”成为历史。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9.3%。挂牌成立驻南麂岛旅游巡回法庭,打造全省首个法治“无讼岛”,实现纠纷不出村、诉讼不离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全年网上立案3695件、跨域立案100件,4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一次不用跑”即完成全部立案手续。

  完善“大服务”机制,让老百姓更感司法温情。率先建成以“一站两区三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新型诉讼服务中心。由于诉服中心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成效显著,省高院在我县召开全省法院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授牌仪式,我院作为受牌单位唯一代表作经验交流。打造目前国内服务内容最齐全、互动互评机制最全面的律师驿站,通过全平阳80位律师与40名一线法官现场投票,评出“十佳律师”与“十佳法官”。成立温州市首家“执行事务中心”,整合执行立案、执行指挥、集中查控等20余项功能,大大便利了当事人。

  强化“大调解”机制,让更多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建立引导调解、特邀调解和法官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努力将80%以上的案件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现代理念与传统伦理相融、司法文化与道德文化交汇,打造“家和文化”家事审判区,充分体现法院温馨的家事审判氛围;打造“诚信文化”商事调裁区,着力修补因金融风波受损的社会诚信。

  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平阳审判金名片”

  全国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庭审实质化改革和“三项规程”试点工作。继续做好证人出庭作证各阶段工作衔接,在67件案件中促成侦查人员、鉴定人、被害人等各类证人92名出庭作证。强化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建设,会同其他政法机关细化从宽标准,从宽判处认罪认罚被告人1500名,占同期全部被告人的91.5%。

  全省试点家事审判改革。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推行离婚案件冷静期、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和证书式离婚证明制度。全年共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269件,调撤率达73.9%,同比上升了7个百分点。省妇联两任主席带队来我院视察,改革经验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和“浙江深改组”全省推广。

  全省首推繁简分流改革。改变立案即开庭的传统审理模式,对案件审判进行流程再造,专门制定《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调解与速裁工作规程》,力推民商案件“二八分流”,通过简案调解速裁、繁案严密精审,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全省率先实施内设机构“大部门制”改革。在保留现有机构设置与中层干部配备的情况下,打破部门壁垒,将审判业务线9个庭合并为繁案组、简案组、综合组等三个审判组;将8个综合部门整合为党务处、政务处、审务处等三个处。将院机关部门数从20个减少至9个,实现机构精简、人员整合、力量统筹。改革后,综合部门中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占比由32%下降到21%,审判一线法官占比从57%上升至72%。

  全省率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贯彻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专设智慧法院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立案机、智能填单机、查询机和12368司法服务热线,依托浙江智慧法院APP,当事人、律师可凭身份证“一证扫描”,按流程指引即可完成立案。大力推进远程视频开庭和庭审记录改革,对7060件案件试行以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开展庭审、执行系列直播活动,配备使用4G执法记录仪,推进审判执行全流程依法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强化自身建设,全力铸造法院铁军

  注重政治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年“周一夜学”,举行“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活动。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员额法官在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改进司法作风。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吸收“十佳律师”深度参与庭审考核与法律文书评比,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能力,以适应司法改革对法官终身追责的职业要求。下大力气抓好司法调研,促进审判能力提升,全年共有25篇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案例分析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

  注重司法责任制落实。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员额法官独立签发法律文书并终身负责。坚持放权不放任,注重审判节点的管理与监督。制定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清单,健全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共办结案件4071件,同比上升11.9%,占结案总数的22.1%。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履职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对3名法官开展履职评议,通过评改并进,全面提升法官履职水平。加大建议、提案的办理力度,及时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各1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视察调研,共召开座谈会5次,参与庭审旁听519人次。吸收2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陪审员,占陪审员总数的20%,彰显司法的人民性、审判的公开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省高院主要领导高度肯定为“全面发展的现代基层法院的雏形”,并获得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工作优秀单位、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等荣誉,改革经验被《法制日报》整版、《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登,先后有一百二十多批次、千余名省内外同行来我院考察交流,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平阳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到司法层面,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我院仍存在诸多困难与不足:一是案件数量连年持续上升,收案多、结案多、存案多趋势明显,全院干警长期周六加班,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近四百件,长期超负荷工作,且导致人才外流等问题趋于严重;二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司法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案件“执行不能”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合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实现“全面发展的现代基层法院”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生态。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要求,着力提升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司法能力,切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在服务大局上勇立潮头,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好房地产、劳动争议、民间借款、金融借贷等案件,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行政审判,依法保障“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等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守护绿水青山。

  在司法为民上干在实处,让人民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改革在司法服务领域的全覆盖。加快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让解决纠纷的渠道更多、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深化“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在改革创新上走在前列,进一步擦亮“平阳审判金名片”。继续通过加快改革、深化创新,努力使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使司法服务更加亲民温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特别是以创建全国一流智慧法院为目标,更好地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更加精准地服务当事人、服务法官、服务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承载新使命。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锐意改革,加快建设“全面发展的现代基层法院”,努力为全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全社会公平正义尽忠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