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法院  ->  执行信息  ->  执行动态  -> 正文执行动态

大学生无力还款 因“校园贷”被贴“老赖”标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来源:

大学生无力还款 因“校园贷”被贴“老赖”标签 

    大学生没有稳定的还款能力,也没有理智成熟的消费观,因此借款后往往无力偿还,这不仅加剧自身的经济责任,还影响征信信息。王某是一名大学生,她就因5000元的借款未还,被贴上了“老赖”的标签。

今年21岁的王某是台州人,就读于杭州一所大学,平日里她特别爱网购,但父母给的生活费难以满足其购物需求。一次偶然中,她听人说起平阳人徐某专门给大学生提供短期借款,于是她想着先借点钱,以后再用生活费慢慢还上。  

2015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同徐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5000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但未约定利息。5000元对于一名大学生来说是一笔巨款,借款到期后,王某无力偿还,她不敢告诉父母,也一直拒接徐某的催讨电话。

2016年4月,徐某向平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开庭当天王某未出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徐某借款5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今年8月,徐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从学校得知,王某目前在外实习,尚未归校,而其父母一直无法联系上。干警尝试电话联系王某,她一直谎称不是本人,之后更拒接电话,为此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段时间,王某出现在老家动车站,执行干警得知后立即联系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因王某拒不配合执行,后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

拘留期间,王某情绪激动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在干警劝导下,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欠钱的事怕被父母责骂,怕老师、同学知道,心里压力很大每天都在逃避,我知道错了,以后会改正。”之后,王某联系上父母偿还了全部借款及利息。

法官提醒:大学生要学会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追求高消费、奢侈品,如果有突然性的开支,寻求父母支持最为合适。同时,也要加强法律风险意识,一旦失信将对自身名誉和征信信息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