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法院打响“心”品牌:深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法治浙江 发布时间:208-09-25
宣泄区、心理测评区、个体辅导室......平阳法院专门打造综合心理服务区——心灵养护中心,在诉前、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搭建与当事人内心的桥梁,让他们敞开心扉、打开心结,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9月20日,平阳法院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汇报会暨新闻通报会,法院院长刘万成介绍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温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毅,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基斌,省高院新闻宣传处副处长孟焕良等领导参会。
今年4月,温州市综治办批复同意平阳法院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法院。作为改革试点法院,平阳法院如何做到“宁人”以“息事”?
据悉,平阳法院在院机关新设“心灵养护中心”,鳌江、水头法庭在原有心理疏导室的基础上,增设音乐放松室、心理宣泄室,做到心理服务“全覆盖”。在夯实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库,今年5月,法院通过挑选8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聘任21名心理专家等方式组建多元化心理服务团队;并与“525心理网”等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合作,开设网络心理咨询,为部分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心理服务。
此外,还出台《当事人心理问题排查评估与心理服务工作流程》,在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判后回访等各环节均予以排查评估,通过专业心理测试,音乐、心理剧等心理疗法,对部分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服务,实现阶段性进展全记录,规范心理疏导流程。
试点以来,法院已成功适用心理疏导机制处理218起案件,其中113起家事案件中,96起案件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案件调撤率达84.96%,且经调解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17件经判决的案件实现执行零申请。
“平阳法院案件量以年均20%的幅度增长,社会心理服务的司法运用正是坚持和发展了‘枫桥经验’。一方面,创新了矛盾化解方式,适当的心理疏导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预防和减少极端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心理服务也针对内部干警,帮助他们缓解办案压力、调适心理,提高和保证办案质量。”该院院长刘万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