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0326民初4059号 河南九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应诉材料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浙0326民初4059号
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与华丰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九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万邦塑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049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鳌江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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