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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26民初4437号 周文秀 应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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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来源: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浙0326民初4437号

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姚桥镇儒里街96号周文秀: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钢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毛振苗、徐芳、毛显彪、徐桂益、上海迮昶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院(2020)浙0326民初4437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张瑶瑶起诉要求: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4200元及利息128.8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案定于2021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水头人民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63992906  0577-6399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