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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手机号及验证码 刑事民事均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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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来源:

  随着社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层出不穷,信息安全成为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日前,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过出售手机号及验证码盈利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众所周知,在各网站或平台注册账号,都需填写手机验证码,普通用户一般仅有一两个手机号码。有一些人希望无限使用首单优惠或想在网站上注册多个账号,便生出了“歪点子”。

  陈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在平阳县水头镇经营一家通信专卖店。2021年6月中旬至9月,二人大量购入未实名认证的手机电话卡,后又通过网络购买等手段将这些电话卡进行实名认证,再把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出售他人,供其冒用持卡人身份注册“抖音”“快手”等网络app,从中获利9515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王某违反国家规定,结伙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罪工具及退出的共同违法所得95158元,均予以没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陈某、王某交付赔偿款人民币95158元,陈某、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温州市级以上的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手机号和验证码为能识别自然人身份的个人信息,不得进行交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大肆买卖,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信息安全,且极易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任何以非法手段获取和提供的行为都将受到惩治,切不可为了牟取利益而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