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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酒驾司机 花式敲诈要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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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来源:

  “碰瓷”团伙尾随酒驾司机故意追尾制造交通事故,再假借“调和”的名义进而实施敲诈勒索。近日,经平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平阳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章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最近手头比较缺钱,我有个来钱快的办法,要一起试试不?”“看到别人酒后驾车,我们就故意撞上去,他们也不敢报警,就可以花钱私了。”今年6月初,章某某向张某某、林某某提出这条“生财之道”。说干就干,6月17日凌晨,三人前往某酒吧附近,伺机行动,“物色”到了目标饮酒驾驶者冯某某,章某某紧跟其后,择机碰撞,故意追尾制造交通事故,随后利用其害怕酒驾被处罚的心理状态,假装立即报警。张某某现场拍摄视频胁迫,林某某冒充围观群众混淆视听,最终成功向冯某某“索赔”3580元。

  随后半个多月,尝到甜头的他们多次“故伎重施”,妄想“发家致富”。7月6日凌晨2时许,三人按计划行动,岂料章某某因“索赔”不成引发口角,一怒之下,主动报了警。

  “难道真有如此碰巧的事情?”在交警到达后,曾被追尾的冯某某恰好也在现场,他怀疑遇到了敲诈勒索,认为章某某有“碰瓷”嫌疑,于是选择报警。随着警方调查的不断深入,这个专门“碰瓷”酒驾司机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今年9月份,案件被移送至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3年6月至7月,林某某、张某某、章某某三人多次寻找酒后驾驶人员,故意与其车辆发生剐蹭,利用被害人害怕因酒驾被处罚的“服软”心理,假装要报交警部门处理事故,逼迫被害人接受私了赔钱,非法获利37600元,涉嫌敲诈勒索罪。3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