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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法院发布第一期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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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来源:

  【案例七】

线上调解A公司诉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拖欠货款;远程调解

  一、基本案情

  温州某汽车过滤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多年商业合作伙伴,双方每月对账,B公司也一直按期支付货款。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B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难以按时支付货款。A公司在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偿还拖欠货款16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等损失。

  二、裁判结果

  平阳法院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诉前化解程序快速解决纠纷,且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大,B公司又远在重庆,该院决定通过ODR平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律师调解员进行调处。经调解员居间调处,B公司表示双方系多年合作伙伴,对于货款金额没有异议,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无力偿还,且部分货款A公司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另有价值20万元的模具存放于A公司。调解员向B公司提出分期付款的建议,并多次组织双方线上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货款分8期支付,待B公司货款支付完毕后A公司及时归还模具,该调解协议通过ODR平台签订并进行司法确认。

  三、典型意义

  线上诉讼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通过ODR平台线上化解纠纷不仅能节约案件受理费等诉讼成本,且能随时随地进行在线调解,大大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近年来,平阳法院依托浙江法院公开网、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ODR等平台,提供在线观摩庭审、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院组织调解员参加线上调解培训,提供线上调解指导,进一步便利群众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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